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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图说防城] 莫恭明就防城港市政建设问题回复网友留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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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1-5-1 13:07:2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人民网南宁4月27日电  (记者庞冠华)山海大道坑坑洼洼、灰尘大得门窗不敢开;观海台下堆满垃圾袋,和优美的风景格格不入。针对网友反映防城港市政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,市长莫恭明做出了答复,敬请关注。
7 }% B7 _# j3 i. b7 u6 D
: R  E$ z' P8 {, {, ^  Y  1、【留言主题】关于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6 w! q$ n! k1 S0 {8 D

' f; F& u5 y& O- g% A2 C  【留言内容】2011-3-318 E. G; }: ?  X+ e; Y7 g
5 q6 W. ~0 [6 R2 E: h
  不知道你平时经常经过防城区山海大道吗,路坑坑洼洼就不说了,灰尘大得让人受不了,门窗不敢开,走在路上都不敢呼吸。打电话给区政府说了几次,一个月来都没有改善,请你帮帮我们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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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i) i3 \8 x+ @; S  x: b% L  【回复意见】2011-4-2# A9 a& g0 X/ l5 ?5 ?5 h+ \" L- h) l' s

& {7 |  H0 E* S" V7 o, e  人民网网友:1 I2 t5 X+ j" d- V( `7 {& L1 A- ?) t7 I

" a. L9 f/ w: x' ]& E6 o  您好,您留言反映的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,此前也有网友向市委主要领导反映并得到具体回复,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再答复如下:
/ j) b6 R3 F; ?& S( w* O* N
+ ~, ]) W/ ]. a( Y6 v  去年我市出台的《市与城区建设规划市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》明确了城区3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出资建设,4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建设、管理、维护。山海大道现由市市政局负责管理和维护,目前该局已安排对山海路等城市道路的维修,修补破损路面,清理尘土,近期将开展进一步维修工作。由于山海大道目前的路况和周边环境、天气等因素的影响,难免会出现诸如灰尘大等问题,给周边居民和路人带来生活和出行的不便,我们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将影响程度降低。
# K- C( w4 x$ B0 ?" |, t" {& }: v, P, y. q
 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!
9 _+ u  @1 @1 J  x& [' U9 N8 k( U; e5 t2 v7 O
  2、【留言主题】关于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: i3 ^4 o0 ^8 O
4 w* l  u6 O; M+ I; i
  【留言内容】2011-4-5
, {7 y: T5 |( K" ?
4 h& F, X! `3 z" \, K  莫市长您好!阳光海岸二期工程马路对面新建了一个观海台,下面堆满了装沙的编织袋,看起来十分恶心。这本是一道优美的风景线,却成了垃圾堆,岂不悲乎。市长爱民如子,爱市胜己。怎会让这等影响市容的风景常在?" y) M2 H' G% \

' e1 i, i6 m+ b8 \' u  【回复意见】2011-4-11
' P2 C* B: [# P, k' B& z6 d+ I' M- ~& @% @2 ]) A7 J
  网友您好!您留言反映的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,现答复如下:% E0 c: W7 U0 P. h4 K
# e2 [8 g. v/ F* T3 \- d
  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绿化景观的眺海平台工程,于2010年12月基本建成。由于平台是由打桩建设成水泥桩作支撑的,对水泥桩按工程质量规范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维护保养,所以平台下面的沙袋尚未能及时清理。目前我局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快进行对水泥桩的维护保养,及时清理沙袋等辅助建筑材料,确保项目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,还广大市民一个美丽的眺海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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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1-5-1 14:33:07 | 只看该作者
板凳
发表于 2011-5-1 14:34:36 | 只看该作者
地板
发表于 2011-5-2 00:02:03 | 只看该作者
5#
发表于 2011-5-3 00:02:00 | 只看该作者
哦~~
6#
发表于 2011-5-4 00:02:02 | 只看该作者
吓死我啦~
7#
发表于 2011-5-5 00:02:01 | 只看该作者
看帖必回  
8#
发表于 2011-5-6 00:02:15 | 只看该作者
已阅!
9#
发表于 2011-5-7 00:02:06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。可是我立刻想到,这么好的帖子,倘若别人看不到,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?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,我终于下定决心,牺牲小我,奉献大我。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,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,往上顶!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!  
10#
发表于 2011-5-8 00:02:01 | 只看该作者
跟着顶楼主,不顶不是好网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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